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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 : 工業軟體出現盜版 勿心存僥倖尊重智財權


正義必勝
2006-01-13, 11:56 AM
一套要價新台幣50萬元的工業軟體卻選擇使用盜版軟體,讓部份廠商心疼。但刑事警察局指出,侵權行為一旦被查獲,除有牢獄之災,還得面臨上百萬元的高額罰金,廠商須尊重智慧財產權,切勿心存投機因小失大。刑事局偵九隊表示,不論任何電腦軟體,都受中華民國著作權法保護,只要未經授權重製,及非法散佈電腦軟體都構成刑事犯罪,違法者將會受到刑罰制裁且負擔民事責任。
依照著作權法第91條第2項規定,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最高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併科20萬至2百萬元罰金;而且對於未經授權以重製電腦軟體著作,或以散佈非法軟體為「常業」者,最高可處七年有期徒刑,違者同時須面臨最高3百萬元的罰金。﹝同法第94條第1項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