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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 : 計算平均工資應將普通傷病期間扣除


正義必勝
2006-02-14, 01:12 PM
依照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4款規定計算平均工資時,如因普通傷病假或留職停薪致工資折半發給或不發給期間,應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。計算平均工資時,應將上開期間扣除,往前推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