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angway
2006-03-24, 05:43 PM
近日新聞主軸,都是繞著"火車翻覆李雙全自殺案"。其實過去針對重大社會事件,保險公司往往扮演"協助辦案"福爾摩沙的角色。用最大合理懷疑原則,把保戶的投保資料提供作為構罪之間接證物,利於自己免責的方向處理!
但是看到安泰說,壽險先賠,意外不賠。我倒要問問,我也用最大合理懷疑原則,如果死亡越妻之壽險和意外險的受益人都是李雙全一人,(據報導所載)也是他下手殺害的!依法,保險公司都不用賠!你這麼好心先賠壽險,也是不對!應該等確定受益人甚至要保人無殺害被保險人之動機後,再給付啊!
這些資料,我們也合理懷疑,是保險公司提供媒體的阿。如今正好遇到個混官,搞死人了,才趕緊做廣告!告訴我們,是不是這樣呢?
但是看到安泰說,壽險先賠,意外不賠。我倒要問問,我也用最大合理懷疑原則,如果死亡越妻之壽險和意外險的受益人都是李雙全一人,(據報導所載)也是他下手殺害的!依法,保險公司都不用賠!你這麼好心先賠壽險,也是不對!應該等確定受益人甚至要保人無殺害被保險人之動機後,再給付啊!
這些資料,我們也合理懷疑,是保險公司提供媒體的阿。如今正好遇到個混官,搞死人了,才趕緊做廣告!告訴我們,是不是這樣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