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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 : 到底帶病投保不告知超過兩年有沒有效


白癡學
2006-03-13, 02:11 AM
有個業務員跟朋友的媽媽買醫療險,但是他媽媽有糖尿病,但是業務員說不用告知。只要超過兩年保險公司就要賠。那想請問一下如果是真的話,那會部會將來打官司(感覺這樣很麻煩..萬一輸了怎麼辦) ,如果是醫療險跟其他投資型或是壽險
都是一樣跟他賭兩年後就可以理賠了嗎?

這是一個在網路的保戶所問的問題,是不是賭兩年就一定賠?答案是否定的,這部份的規定只有壽險這一部份,其餘的保險皆不受用。

因為風險早已發生,所以保險公司雖有投保兩年後不得解除契約的規定,但相對的對於已經發生的風險保險公司有權不賠,所以不可被此種話語所騙,否則兩年後才是悲劇的開始。而這篇報導之前就有貼出,在此大家再回味一下,不要再當不肖保險業務的話語所騙,否則犧牲的是自己的權益,卻肥了他人的荷包。

帶病投保求僥倖 賠了誠信又折金

隨著外食人口增加,吃到油膩或不健康食物機會大增,另一方面, 民眾以前怕犯忌諱而不願買保險的心態也大幅改善,使得買保險成為 目前家庭或個人資產配置上的一大主軸。但更多民眾常在生病就醫後 ,付了昂貴醫藥費,方知保險的重要性,卻已留下病史,導致保費因 而遽增,也造成不少民眾心存僥倖,帶病投保保險卻想要「賭兩年」 的隱瞞做法。

  病因未據實 保單恐失效  惟國泰人壽襄理李淑文說,醫療保險契約條款「疾病」的定義,必 須是「投保後發生的疾病」才能理賠。尤其要注意的是,投保人若沒 有據實回答要保書上的問題,那麼保險公司若在兩年之內得知此事, 依法有權利「解除保險契約」;也就是說,這張保單可能會無效,而 且依法保險公司可以不退還任何保費給投保人。

  擔任號子營業員的小李,因為工作太緊張,過完年剛回到工作崗位 上班沒多久,就出現高血壓而住院,除了健保給付之外,小李自己也 花了不少自付額的錢。痊癒之後,小李想到不如買個醫療保險,萬一 日後不幸再生病,也好多少補貼一些住院的花費,於是找了保險業務 員幫忙規劃投保醫療保險。

  在填寫要保書時,小李發現要保書「詢問事項」一堆問題當中,有 問到「最近五年是否因為高血壓而就診」?於是他問業務員:「聽說 你們保險可以『賭兩年』?那我這次高血壓住院,是不是也可以不必 填寫在要保書上?萬一據實回答我有高血壓,那你們公司以後是不是 就不賠了?或者你們會提高我的保費之類的?那我只要投保超過兩年 之後,就算當初沒據實告知高血壓,你們公司也通通會賠,對吧?我 想要賭賭看,了不起兩年之內就算有病,也不要申請理賠就是了!」  其實,不少人像小李一樣,投保時都有賭賭看的念頭,不過,保險 業者表示,小李的觀念是錯的。

  兩年內被探知 解約機率大  三商美邦人壽理賠部襄理邵賢民指出,針對人壽保險要保書書面所 詢問的事項,依法投保人有義務要在書面上據實告知,如果投保人沒 有據實回答這些問題,那麼保險公司若在兩年之內得知,依法有權利 「解除保險契約」;也就是說,這張保單可能會無效,而且依法保險 公司可以不退還任何保費給投保人。

  沒有據實回答要保書的問題,邵賢民說,投保人既沒了保障,又拿 不回所繳的保費,算是法律對投保人不誠實的一種處罰。

  如果投保超過兩年,是否保險公司就不能不賠了呢?邵賢民說並非 如此,因為前面所提到的兩年,是指保險公司對於不實告知的「解約 權」,必須在投保後兩年之內完成;一旦超過兩年,保險公司便不能 解除契約。

  投保後才罹病 可獲理賠  但是,邵賢民強調,即使契約沒有因解除而繼續有效,依照醫療保 險契約條款「疾病」的定義,必須是「投保後發生的疾病」才能理賠 。

  他表示,小李投保前就有高血壓病史,屬於「非投保後發生的疾病 」,並不在醫療保險的保險範圍之內,縱使小李日後持續就診都沒申 請理賠,兩年後再提出申請時,保險公司仍然有權依據保險契約條款 約定,來拒絕理賠小李的高血壓理賠。

  邵賢民表示,對於投保時要保書的書面詢問沒有據實告知,既有被 解除契約的風險,日後投保前的疾病還是不能理賠,更讓投保人的誠 信打了折扣,絕非一個好主意,投保人最好不要輕易嘗試。

小木偶
2006-03-13, 09:08 AM
真的喔~~
保險學問真多!! [em02]

wangway
2006-03-16, 03:59 PM
保險法51條,是最直接的權利限制.至於過去還在理賠的時代,是有些環境背景因素.有機會再另開單元討論吧!不過這個法條,倒是早就被我們適用在"先天性疾病"的理賠請求權.造福許多被保險人!

wangway
2006-03-16, 04:07 PM
我們倒是認為曾有乙案值得提供參考,曾有一位邱姓大姐,因為投保後得乳癌,保險公司以她投保前有高血壓等診療多次未告知而解除契約,我們協助保戶輔導訴訟,終於將契約保全,維持所有保單權益!請參佐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