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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欠信用卡債註記期間縮短,六個月重新做人
- ※ 董事執行業務違法,該如何制止
- 試用期間提前終止,是否應發給資遣費
- 勞工於夜間工作雇主應提供哪些完善安全衛生
- 工業軟體出現盜版 勿心存僥倖尊重智財權
- 為規避停車費於停車格亂抽單 恐涉詐欺罪
- 拒絕調查或拒絕提示課稅資料,稅捐稽徵機關
- 勞委會新增訂過勞症認定基準
- 互助會繳不起可以轉讓嗎?
- 勞退新制即將上路 工讀生亦需提撥勞退金
- 偵訊時未告知嫌犯可行使之權利 被判十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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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誤信司法黃牛 活動費無法取回
- 法定代理人忘了拋棄繼承 2歲孩童背父債
- 什麼情況,外籍勞工可以轉換雇主?
- 年後換工作 特別休假未放者可折算工資
- 終止契約非合意 一年內可撤銷
- 勞雇結清年資 年休假照累計
- 勞工違反勞動契約提前離職,雇主可否依聘僱
- 銀行逕將借款人存款抵借款 公平會:違法
- 爲免判決迥異引爭議 司法院擬設量刑標準
- 公司欠稅逾百萬無清算人 全體董事將禁足
- 經濟部將提供勞退專案貸款
- 討債人員也要考證照
- 外籍勞工可否調派至承租之工廠上班?
- 外勞在台受孕雇主可否遣返?
- 侵占罪之追訴權期間多久?
- 仲介業者要完成整個交易且沒有瑕疵,才可以
- 投保單位巧立薪資名目不當申報勞保薪資,將
- 水污染執法不手軟,環保署提高罰鍰下限
- 違法外勞案件暴增 勞工局呼籲勿非法僱用
- 勞工請假新制 配偶外祖父母亡給三天喪假
- 鍋爐險意外損失大 銀行放款前要求承保
- 僱用失業勞工獎助對象放寬
- 房屋無償借與他人供營業使用仍應核課租賃所
- 營業人逾期未繳稅可免經催繳逕行辦理保全
- 不明來電擾人 交通部:七月起開放民眾查詢
- 北市國稅局擱置退稅 最高院:判賠六百萬
- 企業交際應酬 財政部:不得扣抵銷項稅額
- 留職停薪期間是否仍可享有公司福利?
- 違反職業災害補償規定之罰則
- 承攬勞工職災死亡,工作場所負責人涉刑責
- 不動產爭訟,可依法向地政辦理爭訟登記
- 不具投票權員工 投票日不需給假
- 刑案被告未請律師辯護不得閱卷 將成歷史
- 女子嫁離沒「登記」再嫁挨告 檢方不起訴
- 卡債族污點紀錄可望縮短
- 商業登記制度 經濟部:將採登記與管理分離
- 擅將屋頂出租 設「基地台」法院:須拆除
- 信用卡帳單有疑義 消費者可主張暫停付款
- 網拍課稅鬆綁 月銷售未達6萬元免營業登記
- 外勞展延聘僱許可案 網路申辦將擴大適用
- 重大事故醫療費 健保11月起擴大代位求償
- 未收到稅單可主張免罰?
- 司法院研擬將慣竊、詐欺慣犯納入預防性羈押
- 汽機車違規 駕照「吊扣」不連坐
- 部落格
- 法院撤銷強制課稅 應由稅捐處聲請停止執行
- 雇主以定期契約取代試用 將遭重罰
- 繼承
- 「3K」產業明年起開放2萬名外勞
- 判多少罰多少 明年將統一「新臺幣」處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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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子女滿20歲赴大陸就學不得列報扶養親屬
- 行政罰法2月5日正式上路 三千元以下罰鍰可不
- 頂樓加蓋出租 法院判租金與各樓住戶分享
- 勞工工傷復健期間,不得強制退休
- 因欠稅被限制出境如何解除出境?
- 合法清算程序
- 計算平均工資應將普通傷病期間扣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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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關二手商品
- 職業災害勞工請領職災保險給付疑慮
- 車子被公路落石砸損,聲請國賠獲准
- 勞工加班工時逾四小時以上部份之工資給付疑
- 月平均工資之期日計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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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公司有欠稅,全體股東或董事有可能被限制出
- 勞工退休金身後請領 勞委會:依遺囑給付
- 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,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
- 欠稅辦理分期繳納於稅款未繳清前仍無法解除
- 納稅義務人拒絕受領文書,留置送達規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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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勞工遭逢職災之醫療補償
- 勞委會重賞 檢舉非法雇主最高獎金十萬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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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土地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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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勞保老年給付 月投保薪資計算基準未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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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稅捐徵收期間擬修法延至15年 財政部:無此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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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職場發生歧視,申訴成立雇主將遭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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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勞基法修法 雇主違法罰款 擬提高5至10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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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公司名稱「搭便車」 可能侵害他人商標權
- 酒駕釀傷亡 強制汽車險可以拒賠
- 境外輸入品注意勿違著作權法相關規定
- 施工機具使用非法油品 環保署開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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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新版外勞管理準則出爐
- 對員工性搔擾僱主判賠
- 雇主中途解聘外勞 須在三天內通報勞工局
- 夫妻離婚 小孩改姓問題
- 無力繳納健保費 男子遭罰款
- 車禍受傷申請保險理賠 受害人須有報案事證
- 訴願期未繳半數欠稅 仍將強制執行
- 營利事業舉辦員工國內外旅遊應注意事項
- 法律追訴權可以保留嗎?(以傷害罪為例)
- 房屋稅、地價稅、土地增值稅優先抵押權
- 勞委會擬引刑法辦一級雇主
- 公法上給付義務人死亡 僅就遺產執行
- 以對雇主有重大侮辱行為之事由開除員工
- 公寓大廈樓頂得否設置基地台
- 勞工於工地未戴安全帽罰雇主
- 被告及其辯護人之在場權
- 撤回訴訟可退還2/3裁判費
- 結婚「登記」就會生效
- 失業者眷屬可享有全民健保補助
- 拋棄繼承後 子女未必能代位繼承
- 勞工加班費、伙食費擬課稅?
- 喪葬、遺屬津貼分開領獲利高
- 離職員工續用公司信箱已觸犯刑事罪責
- 職訓期間勞保月投保薪資 得不列老年給付
- 營利事業辦理決算應注意事項
- 員工於吃尾牙往返途中發生事故
- 積欠員工工資是否優先於土地增值稅受償?
- 進貨未索憑證營業人遭罰
- 和解、調解成立確定可退還2/3裁判費
- 遺產產權移轉無須先繳清遺產稅
- 刑事微罪案件一審無須合議庭
- 同居關係、同志伴侶也可聲請保護令
- 民法物權編增訂最高限額抵押權規定
- 拒絕參加健保將遭罰
- 檢舉雇主惡意虐待外勞 最高擬獎賞10萬
- 96年4月1日起地方法院全面試行家事調解
- 企業輕微漏稅案件10萬以下可減罰
- 不知情取得虛設行號發票不能免罰
- 請外勞吃飯被罰15萬元
- 五一勞動節員工未休假 雇主最高罰六萬
- 外籍看護逃跑滿半年可申請遞補
- 結婚「登記」才算數
- 廠商倒閉廠商員工要求我司凍結或支付貨款
- 公司無預警遷廠
- 行政訴訟將酌收裁判費
- 勞退滯納金加徵上限降為一倍
- 浪費能源冷氣外洩最高擬罰3萬
- 企業徵才年齡設限最高罰150萬
- 「債清法」立法院三讀通過
- 鄉鎮市調解書 可查調債務人所得財產資料
- 外勞在台工作年限放寬
- 拋棄繼承新解
- 遭罵髒話討債 債務人獲賠
- 卡債族惡意詐欺遭判刑
- 虛設人頭公司 不實申報即成罪
- 基本工資勞委會新核釋
- 持本票准予強執之裁定 得調取債務人財產資料
- 為詐騙集團看管機房 打工學生判賠
- 稅務案件 會計師將得任訴訟代理人
- 日薪工資 勞委會新函釋
- 遺贈稅最高邊際稅率明年降為40%
- 司法院無計劃修刑訴閱卷規定
- 外勞政策大鬆綁 3K產業核配比率最高20%
- 一次裁罰吊照
- 布落格轉貼音樂試聽連結遭判刑10月
- 高齡阿嬤遭棄養最高可罰鍰15萬元
- 基本工資調漲時薪補貼僅1人領到
- 曳引車輾死二歲童 因視線死角判無罪
- 離職員工刪除公司重要資料
- 二聯式發票作廢換開三聯式 逃漏稅處罰鍰
- 管理費漲價 小坪住戶拒繳敗訴
- 搭公車摔成癱瘓 司機無過失客運業仍判賠
- 警方違法查扣槍枝 不得採為證據
- 車禍判賠拖延強制執行 遭撤銷
- 依管委會決議清走雜物 警衛挨告
- 債務託管能擋債?
- 二親等以內之親屬 其財產買賣應繳贈與稅
- 繼續性契約法律問題探討
- 稅捐繳納文書「送達」才生效
- 行政訴訟委任代理人資格
- 無預警關門調職逼退
- 逃、漏報所得稅處罰規定
- 外勞轉換雇主研擬新措施
- 結婚登記改為須雙方申請
- 團體協約法三讀通過
- 債權人保障債權可代報遺產稅
- 公司財產不足償債逕報清算完結 法人格仍存續
- 公司積極攀附他人事業商譽 涉嫌違反公平法
- 法務部擬放寬 律師接見被告不必錄音錄影
- 迴避收受稅單者 稽徵機關可辦理留置送達
- 事業大量解僱勞工 須於60日前通知並公告
- 請問免責聲明
- 第八屆政治大學國際經貿法學發展學術研討會
- 送消費者高額通話費 公平會重罰三百萬
- 倒會、冒標取得會款 法院認定已構成詐欺
- 公司進行清算 以清算人為限制出境對象
- 勞委會放寬外勞轉換雇主限制 2/29起實施
- 營利事業解散、廢止 應於45日內辦理決算
- 移轉繼承財產未檢附證書 不得為移轉登記
- 警察目測舉發闖紅燈 法院撤銷處分
- 股東挪用公司款項 公司仍須依法計息課稅
- 網路暱稱亦受名譽權保護
- 貨物抵債償還債務 債權人應依法取得憑證
- 卡債族進行協商 需先提出債權人清冊
- 擬設置地方行政法院 俾公法事件集中審判
- 買預售房屋糾紛多消費者宜謹慎
- 本金縱罹於時效 仍可繼續追討利息
- 結婚登記婚即將施行